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
安徽省“徽匠”建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技工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7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2020年省级竞赛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78号)等文件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做好科学防疫,力促企业复产复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安徽省“徽匠”建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工、电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电焊工、构件装配工、灌浆工、构件制作工、城镇污水处理工、水环境监测员、水处理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职工和学生组)。
二、组织机构
竞赛组织机构见附件。
三、参赛选手条件及组队
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根据相关规定,已通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职工原则上不得作为选手参加本次竞赛。
原则上,以市为单位组织初赛,并选拔组队参加省级决赛;相关厅属单位、赛项承办单位可单独组队参加省级决赛;近三年在市级同类项目技能比赛中获前三名的选手,可以通过承办单位直接报名,组队参加省级决赛。具体要求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项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会负责组织当地选拔赛。各承办单位负责对各地选拔赛进行督促和指导。各参赛单位要成立由工会牵头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所在单位选拔工作。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决赛的选手原则上经各地选拔赛选拔。选拔赛阶段的竞赛方式及优胜人员奖励措施由举办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分相同以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若仍相同,实际操作考试用时短者为先。选拔赛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承办单位组织统一命题,实操考试评分标准由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则制定。
五、时间和地点
各地选拔赛应于8月底前结束。省级决赛时间2020年10月底前结束,地点各承办单位自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竞赛经费
竞赛活动经费按照安徽省职业竞赛管理办法执行,以各承办单位自行筹措为主。
七、表彰奖励
(一)团体奖
团体奖以各市代表团为单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省住建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二)个人奖
1、获得各赛项的第一名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申报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职业资格,奖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各工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由省住建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申报,并颁发荣誉称号和证书。
2、对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且属于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鉴定的职业(2020年),知识理论、操作技能成绩均为合格的选手,可根据参赛身份和名次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3、对参加决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费用由参赛单位从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列支。
4、对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团体奖牌,费用由参赛单位从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列支。
5、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参照本通知表彰奖励争取当地总工会、人社局支持,制定相应表彰奖励政策。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竞赛工作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选拔赛组织机构,其中工会组织要发挥骨干作用,要在组织上、人员上、资金上做好保障,切实做好省级决赛选手选拔和推荐工作。
2、高效务实推进竞赛。各参赛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竞赛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强有力的组织实施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竞赛活动,使竞赛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要加强对竞赛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组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3、建立竞赛激励机制。按照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竞赛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相应表彰,并纳入系列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选范围。
4、加大竞赛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竞赛专栏,及时报道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劳动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参赛单位要大力营造竞赛现场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建设者的自豪感和劳动热情,为完成全年建设任务贡献力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攻坚克难、主动工作,会同工会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劳动竞赛活动,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掀起大干快干、争先创优的热潮。
九、联系方式
1、钢筋工竞赛联系人:许家宏,电话:13805601098;
2、砌筑工竞赛联系人:许家宏,电话:13805601098;
3、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工竞赛联系人:杨德云,电话:18955193380;
4、电工竞赛联系人:翟泉 ,电话:15357912277;
5、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竞赛联系人:李升,电话:13965077948 ;
6、电焊工竞赛联系人:黄世碰 ,电话:17764439736;
7、构件装配工竞赛人:何靖南,电话:17775065165;
8、灌浆工竞赛联系人:何靖南,电话: 17775065165 ;
9、构件制作工竞赛联系人:何靖南,电话:17775065165;
10、城镇污水处理工竞赛联系人:程中梅,电话:18705656665;
11、水环境监测员竞赛联系人:程中梅、赵振东,电话:18705656665,13721080120;
12、水处理工竞赛联系人:赵振东,电话:13721080120 ;
13、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竞赛(职工组)联系人:支帅 ,电话: 13905607016;
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竞赛(学生组)联系人:张灵利 ,电话:13966757163;
省建设建材工会竞赛联系人:邱亮,QQ群:317250549.
联系电话:0551-62871232、15555170366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6日
附件
竞赛组织机构
一、安徽省“徽匠”建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吴桂和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副组长:刘少为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 员:王晓魁 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王立国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严 春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汪恭文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何以文 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姚继冬 省住建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程德旺 省建设建材工会(文明办)主任
林志诚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办公室
主 任:程德旺(兼)省建设建材工会(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辛祥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李长青 省住建厅 标准定额处二级调研员
程武剑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成 员:许家宏、翟泉、黄世碰、何靖南、程中梅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
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工竞赛: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电工竞赛: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竞赛:安徽省燃气协会;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竞赛(职工组):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电焊工竞赛: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竞赛(学生组):安徽省建设教育与专业技术协会;
构件装配工、灌浆工、构件制作工竞赛:安徽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城镇污水处理工: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
水环境监测员竞赛: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安徽省城镇供水协会;
水处理工竞赛:安徽省城镇供水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