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合肥供水集团、燃气集团、热电集团,各燃气、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各市政养护单位,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18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局面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各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要立即布置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参与,集中力量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企业、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即日起,除应急值班值守、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人员外,各部门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全部下沉一线、深入现场、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紧盯不放心的企业和项目;紧盯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项目;紧盯安全风险隐患集中企业和项目;紧盯重大危险源和各项危大工程;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强化现场执法,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问责的必须问责。
对隐患多、管理差企业和项目,安排专人驻点蹲守。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开工。对拒不整改,冒险作业的,坚决关停、严厉惩处。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重点领域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执行我局本月3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防暑教育、作业时限、作业环境、消防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结合我局《关于切实加强汛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37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禁无证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
市政公用设施领域重点排查城镇道路桥梁(含易积水路段)、市政隧道、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加气站、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等使用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受今年水灾侵蚀,是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
四、强化应急准备
要强化值班值守、监测预警、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时发布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采取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各企业、各项目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