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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公告
无资质商混企业6月底前清零!
文章类别:其他
文章时间:2020-03-13

 根据《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潍发〔2019〕20号)要求,自2019年12月份以来,潍坊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商混企业目前全部处于停产状态。3月9日记者获悉,潍坊全市各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陆续开复工,对混凝土的需求大大提高,为满足城市建设需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时,潍坊组织中心城区商混企业复产。

手续不全的商混企业,分三个区域分类治理

对立项、环保、土地、规划许可、资质等手续齐全的4家商混企业,只要达到疫情防控、扬尘防治的标准条件,由企业提出复工申请,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复产,并报市扬尘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备案。

 

 

对手续不全的商混企业,区分核心区、缓冲区、控制区三个区域,分类整治。

 

核心区内(北至民主街、东到潍安路、南至潍胶路、西到西外环路)及沿线附近区域的18家商混企业,依法关停搬迁。

 

缓冲区内(核心区以外,新外环路以内)的16家商混企业,没有立项、环评、环评验收手续的6家企业依法关停搬迁。对其它10家企业,只要达到防疫和环保标准且手续齐备后可以复工复产,但应当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国庆节前关停搬迁。复工复产企业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复产,并报市扬尘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备案。

 

控制区内(新外环路以外)的16家商混企业,手续不全的依法关停。在手续齐备,同时达到防疫和环保标准,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并报市扬尘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备案。

 

 

没有相关资质商混企业,6月底前清零

 

 

对没有预拌混凝土资质的27家商混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由属地政府制定计划,依法取缔,确保6月底前清零。

 

对立项、环评手续实行提级办理,审批权限上收到市级,不再审批产能低于100万方的商混企业。新建商混企业要避开城市主导风向,在新外环路外合理布局。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关停手续不全商混企业。

 

强化服务管理。对需要搬迁的商混企业,由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搬迁建设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市扬尘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对搬迁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加快依法办理立项、环评、土地、规划许可等手续,新企业可以延续原资质。鼓励现有商混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转型升级,盘活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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